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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率先推出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花费
发布时间:2009年7月1日  新闻来源:海南经济报
   

  昨日,海南经济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海南省率先在全国推出居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房屋花费,目前,每天都有两三单业务成交。

  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继购 二手房等15个方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外,自去年底率先在全国推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房屋花费,深受市民青睐。

  这位负责人还称,装修提取公积金分为三种情况:购新房装修、购二手房装修和原自有住房装修。三种情况均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原件及复印件;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称,只要资料齐全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消费的手续十分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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